作为一名大四的学生,在即将离开大学校园之际能够获得社会奖学金,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所有获奖的同学感谢岳成律师事务所以及葛慎修基金会一直以来对我院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同时,感谢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和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为乔伟法学教育基金会捐资。这为山东大学法学院繁荣学术、兴办法学教育、培养高级法学人才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此外,还要感谢学校和老师,是你们的辛勤培养和教育,才让我们有了今天的收获。
在我看来,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奖励和资助,给予我们最多的,不仅仅是荣誉,更是一种激励。在人生得旅途中,荣誉只代表过去,未来需要我们亲手去开创。我们要如何前进?答案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所以,奖学金并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而是我们前进路途中的一股动力。我们要正确的看待这种奖励和荣誉,“养浩然之气,明君子之德”,不因一时取得的成绩而感到骄傲。我们只有不断地努力,踏实勤奋,以一颗平常心,认真对待学习和社会实践。才能取得更优异的成绩,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会把今天的荣誉化作今后不竭的动力,完成新的征程。我们会更好的利用宝贵的大学时光,通过不断地积累理论知识和参加社会实践提升自己的能力,在充实自己的过程中不断的成长起来,丰富起来,追求内在的饱满,而不是表面上的虚华。不辜负社会对我们的企盼,不辜负学校的培养与教育,不辜负老师肯定与信任。
(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奖获得者 法学院2006级学生 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