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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各地“校友之家”申报及重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5     作者:校友办     浏览次数:

各地方校友组织:

2018年开展“校友之家”挂牌建设以来,各地校友组织踊跃申报,积极培育,有效利用校友之家平台,加强校友沟通联络,推动校友活动开展,宣传校友企业成果实现校友协同创新。为不断完善“校友之家”建设,提升“校友之家”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最大限度发挥其校友交流平台作用山东大学校友会决定开展“校友之家”申报和重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建“校友之家”重新备案工作

已建“校友之家”是指,在本次备案工作前,已经山东大学校友总会批准并授牌的“校友之家”。

请已建“校友之家”负责人填写附件一《山东大学校友会“校友之家”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备案表》,提交至当地校友组织。当地校友组织审核后,将认为符合条件的“校友之家”汇总,于2022年5月27日(周五)17:00前,将《登记备案表》电子版汇总至一个压缩包中,发送至xiaoyouhui@sdu.edu.cn校友会秘书处将参考《登记备案表》填写情况,开展“校友之家”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校友之家”协议续期、评优评奖及后续支持的依据

二、新筹建“校友之家”申报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者拥有相关物理空间产权或3年以上使用权;场所使用权如果属于所属单位,应征得单位同意

2.共享物理空间100平米以上;具备承担举办50人以上的论坛、发布会活动的会务条件;配备相应基础设备,能为校友组织开展活动和校友交流提供必要的便利。

3.提供“校友之家”申请使用的专门联系人。

4.申报工作由当地校友组织统筹协同管理

(二)工作流程

1.“校友之家”承办者填写附件二《 山东大学校友会“校友之家”申报表并提交至当地校友组织

2.当地校友组织同意并汇总报校友总会秘书处

3.秘书处在收到申请材料3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通过后,在山东大学校友会网站进行公示

4.山东大学校友会为“校友之家”授牌。


联系人:傅晓静 联系方式:0531-88362396



山东大学校友会

2022年5月5日

      附件1 山东大学校友会“校友之家”登记备案表.docx

      附件2 山东大学校友会“校友之家”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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